日人在台討債 比手畫腳恐嚇
中央社 2010/10/30
(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30日電)1名在台的日本人專門幫人討債,後來變本加厲,勒索起曾委託他討債的人,並以比手畫腳方式恐嚇對方,要切斷手腳。台北地方法院判他6個月,得易科罰金。全案可上訴。
根據台北地院最新公布的判決,被告在民國94年時,就曾受託出面向人討債,再領取佣金。到了前年,被告索性向曾委託過他的劉姓被害人直接討取佣金,被害人不堪其擾,報警處理。
但被告非但不善罷甘休,甚至跑到被害人的公司,索討新台幣400萬元「謝罪金」,因劉姓被害人不在,被告向在場的員工與律師,以手勢比劃砍斷手腳、臉部的動作,恐嚇他們若不付錢,將會帶100多名竹聯幫兄弟找麻煩。
在法庭上,被告辯稱,在日文語法中,沒有要切斷人手腳的說法,對方不諳日文,可能誤解他所陳述的內容。但被害人的員工證稱,自己是大學日文系畢業,並有日文一級檢定證照,在外商公司服務多年,長期負責代表公司與日本廠商溝通,清楚理解被告的日文內容。法官認定,被告辯解不足以採信。